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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文化旅游宪章(重要遗产地旅游管理原则和指南,1999年)
来源:ICOMOS   发表时间:2013-02-28  阅读次数:8693

旅游作为文化交流最重要的途径之为我们提供了体验岁月沧桑、了解当代生活与他人社会的机会, 它正日益成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力量。旅游可以充分发挥遗产的经济效益,并通过创造资金、教育社区和影响政策等方式实现保护的目的,它是许多国家和地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成功的旅游管理可以成为遗产地发展的重要促进因素。旅游本身已成为个日益复杂的现象,它贯穿政治、经济、位会、文化、教育、生态、美学等诸多领域,旅游者的期望和当地社区的愿望之间可能会有冲突, 想要实现二者间的良性互动,则需要面对诸多的挑战和机遇。

在此背景下,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 (ICOMOS)大会于199910月在墨西哥通过了《国际文化旅

游宪章》, 取代了1976版的《文化旅游宪章》。

 

宪章的目标

1. 促进和鼓励当地社区和旅游者参与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以使其充分理解遗产的重要性;

2.促进和鼓励旅游业从尊重遗产和改善当地社区文化生态的角度来推广和管理旅游;

3.促进和鼓励遗产保护相关部门和旅游业之间的对话, 尤其在遗产地、馆藏文物和文化生态

的重要性和脆弱性及其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送行讨论;

4.鼓励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者制定详细的、实际的发展战略和计划, 在保护的基础上对遗产

地和相关文化活动进行展示和诠释。

 

宪章的原则

1.由于旅游是文化交流最重要的途径之一,保护应该为遗产地居民和旅游者提供可以来亲身体

验和了解当地遗产和文化的良好条件;

2.遗产地和旅游业之间的关系是有活力的,应当超越价值观的冲突。我们应以一种可持续发

展的方式来管理这一关系,为当代和后世造福;

3.遗产地的保护与旅游规划应确保游客能从中获得有价值的、满意的和愉快的体验;

4.当地社区和原住民应参与保护和旅游的规划;

5.旅游和保护活动应使当地社区受益;

6.旅游推广计划应保护和突出自然和文化遗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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